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举行首次排污权竞买交易会,来自全疆的23家企业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等四项污染物排污权进行竞买交易,成交总额达776万余元。
排污权首次竞买交易包括800吨的二氧化硫排污权、1200吨的氮氧化物排污权、5吨的氨氮排污权和20吨化学需氧量排污权。
据新疆产权交易所初步统计,自治区排污权首次竞买交易会实际成交量为二氧化硫793.51吨,氮氧化物1194.46吨,化学需氧量18.71吨,氨氮3.11吨。成交金额分别为二氧化硫273.60万元,氮氧化物496.57万元,化学需氧量3.90万元,氨氮2.83万元,成交总金额达776万余元,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排污权的溢价增值。
根据《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自治区试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排污权均需按照核定结果通过排污权交易方式有偿取得。
交易会上,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处长杜海波通过3次下单,以3400元购买了12吨二氧化硫排污权。“排污权交易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发展空间,就像水、土地资源一样,今后排污权也会像稀缺资源,价值越来越高。当排污权在市场进行交易后,也进一步督促我们企业通过减排措施、技术革新等方面,减少排污量。我们也希望自治区能尽快完善二级市场,从而将所获得的‘富余排污权’销售给其他企业,来换取经济效益。”杜海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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