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公告,承若之前公告披露,内容有关该法定要求偿债书、公司提出的法庭禁制令及公司有关已缴清股股份转让申请的认可令。
禁制令内容为禁止该法定要求偿债书的债权人于香港境内对公司提出任何潜在清盘呈请,禁制令已于2017年6月14日的聆讯被法院命令驳回。
据悉,在考虑到判决理由,该公司已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为判决作出上诉申请(案件编号为CACV158/2017),上诉通知书已2017年7月12日送达至被告人。
此外,认可令,该公司现已透过法律顾问要求呈请人于2017年7月17日或以前就该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作是否反对的回覆,以消除由被告人针对公司作出清盘请起有关公司已缴清股股份转让的不确定性。待呈请人回覆或于给予呈请人回覆限期过后,公司将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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