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局官网16日发布消息,该局在近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对北京市市场上销售的纸制品类商品进行了抽检。发现33组商品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其中6组是标识未标注限用日期、卷重或节数,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标注情况或过期,8组仅为标识不合格。送达毓康生活用纸不合格报告被退回。
其中,委托商为广州娇兰佳人化妆品连锁有限公司,制造商为山东省肥城市新鑫纸业有限公司的娇兰佳人12卷卫生纸不合格;制造商为Asana卫生用品国际有限公司,代理商为广州市和麦爱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莎娜的超薄棉面日用卫生巾不合格。
北京市工商局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