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行业门户网站
 首页 > 资讯中心 > > 正文 搜索关键字       
50家包装厂撞环保“枪口” 7省“死伤”一片
 
http://www.paper.com.cn  2017-09-11 华印纸箱

  下半年以来,环保政策密集出台,环保督查力度、广度也在不断升级。据环保部曝光,近期又有50家包装印刷厂被环保督察组揪出,河北、山东、江苏、河南、浙江、北京、四川7省市成为重灾区,“伤亡”惨重!其中,多家企业被责令停产、罚款,甚至是取缔关停!

  河北省:21家

  1、保定市南市区宏光纸箱厂

  主要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存在以下问题:1,印刷车间印刷机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2,油墨废水排入设备下方的下水管道内,再直接外排。

  整改情况:已取缔,已完成整改。

  2、满城县鑫达纸箱厂

  主要问题:现场检查,该厂正在生产,存在下列问题: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未配套收集处理设施,VOCs直排。

  整改情况:企业已断电停产整改,按要求安装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对该企业立案处罚,罚款3.5万元。

  3、方顺桥镇大赛村无名纸箱厂

  主要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存在以下问题:1,无环保手续;2,印刷车间印刷设备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VOCs直排;3,油墨清洗废水未经处理,涉嫌直排。

  整改情况:满城区方顺桥镇组织镇村干部和环保执法中队对该纸箱厂拆除了生产设备,供电设施已断,清除了原料和产品。

  4、滦南县渤海包装箱厂

  发现问题:1、企业正在生产,无环保手续;2、油印水墨工段无Vocs废气收集设施;3、纸板切割工段无粉尘收集处理设施。

  整改情况: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该公司已经进行了整改,完成了两断三清,行政处罚0.5万元,罚款已经到位。

  5、唐山市丰南区友谊纸制品厂

  发现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1、生物质锅炉除尘设施未运行,无运行记录;2、锅炉房旁堆放有煤泥,未彻底清理。

  整改情况:经核实,现场检查时,锅炉处于焖炉状态,引风机未开启,除尘设施能够正常运行;锅炉旁煤泥已彻底清理。

  6、深泽县无名包装印刷厂

  主要问题: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无环保手续,主要从事纸箱生产、印刷,现场发现一台燃煤小锅炉正在使用,喷墨印刷工段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有机废气直排,热压刷胶车间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有机废气直排问题。经查,该公司位于深泽镇伍仟村,主要从事包装印刷。无营业执照,无环保手续。

  整改情况:深泽县政府责成深泽镇政府对该厂依法予以取缔,目前已经实现“两断三清”。

  7、河北远翔印刷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发现以下问题:1、纸箱车间制槽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2、彩印、覆膜工序产生的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外排。

  整改情况:邢台市环保局南宫分局执法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立案处罚,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使用纸箱车间制槽工序,增上VOC治理设施。经现场核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8、唐山京东纸制品包装装潢有限公司

  发现问题:现场检查时锅炉处于焖炉状态,布袋除尘器停运,烟气直排。

  整改情况:2017年8月5日检查发现,该企业建有4吨生物质锅炉一台,未使用。锅炉建有布袋除尘。

  9、蠡县旭安包装厂

  主要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以下问题:1、无环保手续;2、印刷车间VOCs无组织排放。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企业名为蠡县旭安包装厂。针对存在问题,环保部门于7月10日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正在履行处罚程序,补办环保手续中。

  10、桥西区石家庄路通印刷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无环保手续,印刷工序、刷胶工序均无废气收集设施,有机废气直排,在当地“散乱污”名单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桥西区政府已经责成振头街道办事处对该单位采取了断电措施,停止排放污染物,按照关停取缔要求,限期9月10日前完成取缔;二是桥西区环保局和振头办事处对该单位进行了查封,并指派专人巡查。

  11、朱河村村南童朝阳印刷厂

  主要问题: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主要从事纸品印刷生产;印刷工段无废气处理装置,VOCs直接排放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定县政府要求:一是诸福屯办事处对该厂依法予以取缔,限期8月底前实现“两断三清”;二是诸福屯办事处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化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散乱污”企业,一律实施关停取缔,确保停产到位、取缔到位、清理到位。

  12、河北恒彩印刷厂

  主要问题:现场检查停产,无环评,印刷工段涉voc,无VOC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属于小“散乱污”企业。

  整改情况:河北恒彩印刷厂已被楼底镇政府依法取缔到位,实现“两断三清”。

  13、石家庄鼎奇包装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在当地“散乱污”名单外无环保手续,车间内地面有大量积尘问题。

  整改情况:该公司已经整改到位,已安装收尘除尘设施并对车间内地面进行全面清扫。

  14、河北昊风印刷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印刷、覆膜工序未安装集气罩VOCs治理设施;2,有环评手续,未验收。

  整改情况:该公司现已停产,正积极与VOCs设备厂家联系,在印刷、覆膜工序安装集气罩及VOCs治理设施,还没有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申请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15、邢台市桥东新大陆印业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停产。四色印刷机未配套安装VOCs治理设施。

  整改情况:1、邢台市桥东新大陆印业有限公司集尘罩加低温等离子处理设备目前已安装完成,并监测合格;2、处罚2万元罚款已到位。

  16、南宫市中亚印刷厂

  主要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1、胶印工序无VOSs治理设施;2、该项目补充环评中未体现胶印工序。

  整改情况:该公司环评中包含胶印工序,因此无需在补充环评中体现胶印工序。针对该公司胶印工序无VOC治理设施问题,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增上VOC治理设施。后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增上电解等离子吸附装置并正常运行,已整改到位。

  17、邢台市梓航纸制品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停产,车间八台纸杯机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

  整改情况:根据有关要求该厂已取缔。

  18、临城县三禾纸制品制造厂

  主要问题:1、该厂建设与环评不符;2、生产原料、下脚料露天堆放;3、环评未显示热风炉,实际建设两台燃煤热风炉并且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4、厂外炉渣无“三防”设施。

  整改情况:该公司现已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要求拆除2台燃煤热风炉,现已拆除1台,另一台正在拆除中;临城县行政审批局对该公司项目批复了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完善各项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整改完成后申请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已对该公司立案处罚。

  19、唐山市英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发现问题:1、企业临时停产,在当地“散乱污”名单外;2、油墨混料工段无废气收集治理设施,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3、废油墨桶存放不规范,废气未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4、无环保手续。

  整改情况: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处于停产状态,为2016年82家违规项目清理名单内,区执法人员要求其整治完成前不得生产,规范收集、处置废油墨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并对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20、唐山市开平区福之源纸制品厂

  发现问题:1、企业正在生产,无环保手续;2、加工切割废气经风机直接排空。

  整改情况: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我区将其列入散乱污企业,镇政府对其关停取缔,彻底落实“两断三清”。

  21、唐山德厚印刷有限公司

  发现问题:1、企业正在生产,在当地“散乱污”名单外;2、油墨印刷工段无废气收集治理设施,VOCs废气直排;3、废油墨桶存放不规范,废气未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4、无环保手续。

  整改情况:区执法人员要求该厂立即停止生产,规范处置、收集废油墨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并立案处罚。

  山东省:19家

  22、烟台天福包装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应进行有效治理,该公司未配套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有机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

  整改情况:莱阳市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将其列入了停产整改企业名单,古柳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16日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处以罚款10万元。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23-40、青岛瑞丰德泰包装等17家包装厂

  主要问题:举报青岛金富达包装有限公司、青岛振昌工贸有限公司、青岛沃德包装、青岛精立制版厂、青岛艾瑞克包装、青岛中拓包装有限公司、胶州恒利源包装、胶南金宇包装、胶南润石包装、青岛森丽达包装、青岛华康包装、青岛莱西双华包装公司等17家公司存在污染。

  调查处理情况: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17家企业中,有4家企业不属实,13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污染问题。存在环保问题被停产的企业9家:青岛瑞丰德泰包装有限公司、青岛森丽达包装有限公司,未通过环评验收投产,已立案查处停产;青岛振昌工贸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塑料制品厂、青岛润实包装有限公司、青岛福盛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青岛莱西双华包装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已立案查处停产;青岛沃德包装有限公司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责令停止生产;青岛市精立制版有限公司无印刷经营许可证,8月27日被立案调查,停产停业。

  对青岛瑞丰德泰包装有限公司、青岛振昌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兴盛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胶南润实包装有限公司、青岛森丽达包装有限公司、青岛福盛源塑料有限公司、青岛莱西双华包装公司处以行政处罚,罚款50.1545万元,责令停止生产,待环评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青岛沃德包装有限公司责令停止生产,待建设废气处理设施通过验收后方可继续生产。青岛市精立制版有限公司待补办印刷经营许可证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将青岛金富达包装有限公司列入“散乱污”整治范围,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停产取缔。

  41、潍坊市奎文区鑫意达印刷厂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奎文区鑫意达印刷厂距离居民区很近,噪声污染严重,厂子送货的大车停在路边,影响交通,并产生大量噪音。该厂建有两口井,水污染严重。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多次,治标不治本。

  调查核实情况:经8月21日对该公司进行监测,各项数据达到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送货车为1台1.8吨江铃箱货,约每天送货一次。经排查,环保部门曾于2017年7月14日受理该公司噪声投诉一次。经调查,是房东在安装光伏发电设备时使用了电锯,产生偶发噪声所致,并非该公司行为。

  处理和整改情况:1、已责令该公司22日下午对自备井永久性关闭。2、责成该公司以后不得在厂区外停车、卸货,尽量避免对附近居民产生的噪声影响。

  河南省:2家

  42、新乡市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印刷工艺无废气净化设施,无组织排放。

  整改情况:该公司已拆除印刷机的配电设备,印刷机封存停用到位。目前已整改完毕。

  43、新乡市天润印务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检查时正在生产,彩印车间未密闭,部分VOCs直排。

  整改情况:1.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环罚决字〔2017〕第35号);2.排风扇已拆除,已封堵;3.增设2台废气处理设施。目前已整改完毕。

  江苏省:5家

  44、宿迁金印包装、宿迁唯彩印务

  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对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宿迁市宿城区永牧养殖场等13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13家企业包括:宿迁市金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宿迁唯彩印务有限公司、江苏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沭阳县新鑫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江苏唯友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宿迁市苏邦涂料有限公司、江苏宏方真空镀膜有限公司、宿城区灏惠源床垫厂、江苏帝阳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车谷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安玛速铝业有限公司、江苏允友成生物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宿迁市宿城区永牧养殖场。

  45-47、昆山富丽达包装厂、侨通印务、欣怡包装厂

  近日,江苏省263督查暗访组在苏州昆山暗查时发现,周庄镇小印刷企业集中,且大都没有污染防治设施,此外,昆山还存在河道污染、工业固废长期积存等问题。

  暗访组在昆山市周庄镇复兴村锦周路看到,两侧有数十家居民民房改建的小印刷企业。随机走进昆山市富丽达包装厂,厂区里有3家小印刷厂,油墨包装桶敞口堆放;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接排放;而且还在扩建厂房。在昆山侨通印务有限公司,尽管安装有进口印刷机,但是现场工人手工将油墨倒入印刷机,也没有防护装置,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简单收集后,不经任何处理直排外环境。昆山市周庄镇欣怡包装厂、天成印刷厂也都存在同样的问题。

  浙江省:1家

  48、苍南福量包装

  9月5日上午,苍南县环保局局长黄望远率监察大队及龙港分局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涉及的福量包装、伊甸纸业两个公司,现场督查并要求两家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整治措施。

  据悉,福量包装、伊甸纸业两家企业都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生产,苍南县环保局已对其进行立案上报,并现场进行断电、查封。目前,两家企业都已停产,正在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

  北京市:1家

  49、北京博之韵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8月29日消息,海环保罚字﹝2017﹞4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6月1日对北京博之韵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屯(永丰糖果厂西侧)平房的北京博之韵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纸质品包装加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属于登记表项目,已经我局2009年环评批复(海环保管字〔2009〕0676号),建设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基本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已于2009年11月投入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整改情况: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博之韵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罚款人民币1万元。

  四川省:1家

  50、宜宾市东达包装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宜宾市东达包装有限公司包装项目未办理环评擅自开工建设。

  违反法律: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

  

本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谩骂、诬蔑、诽谤!
  相关新闻  
  ·回收快递纸箱值得点赞  ·三隆又添新成员: 安徽金百格包装正式成为三隆旗下..
  ·瓦楞纸最高再涨200元/吨 料纸业旺季将持续至2018年  ·纸包装企业“无米下锅” 有钱却买不到原料
  ·废纸比废铁还值钱 环保新政暴露废纸回收短板
Copyright © 2000-2009.Beijing Luckcom Network Sci-Tech Co.,Ltd   
纸业网加入收藏夹
版权所有 恩佑科技 
010-60204993、18510100716
客服信箱:service@pap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