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法院七号法庭人头攒动,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淮安区法院执行局正在为淮安区惠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
据了解,淮安区惠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其121名职工工资共计111.7万元,职工向淮安区人社局投诉后,人社局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作出支付121名职工工资共计1116786.40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决定,因被执行人淮安惠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又不提起诉讼,淮安区人社局向淮安区法院院申请执行。
淮安区法院经审查认为淮安区人社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和法规正确,符合申请执行的条件,应准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准予强制执行。
近期,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法院执行局将把前期执行到位的84万元工资全部分批发放完毕。
事件回顾:江苏淮安惠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主营纸箱、纸板等产品,是惠宇集团子公司。2015年9月7日,江苏淮安惠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财产于2016年被当地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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