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信委日前印发《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严控在长江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 湖北省经信委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全面调查摸清全省化工企业、化工园区和建设项目情况,持续开展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园区外化工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同时,禁止新建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建设项目,积极推进涉重金属行业清洁生产,加快淘汰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严格磷化工产业准入,严控磷化工产业违规新增产能。 此外,湖北还将严控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新增产能,引导产业有序转移,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将推进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园区建设,引导推进低碳绿色循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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