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精神,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超许可证浓度限值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守法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根据《河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豫环办〔2017〕68号)要求,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督查活动。 本次督查以大气污染通道城市及火电行业(检查范围为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火电机组所在企业)和造纸行业(检查范围为所有制浆企业、造纸企业、浆纸联合企业,以及列入2015年环境统计口径范围内的纸制品企业)企业为主,重点检查达标排放情况和自行监测情况,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与此同时,省环境监察总队还将通过现场检查、现场监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部分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监察执法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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