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河北省于2017年12月29日完成了全省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15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共核发1106张,不予核发461张。 按照环保部要求,2017年河北省加快在15个污染排放重点行业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新版排污许可证。河北省已核发的1106张排污许可证中,包括火电行业94张、造纸行业209张、钢铁行业179张、水泥行业186张、平板玻璃行业24张、石化行业27张、有色金属行业0张、焦化行业31张、氮肥行业14张、印染行业102张、原料药制造行业44张、制革行业60张、电镀行业67张、农药行业59张、农副食品加工行业10张。 河北省11个设区市中,核发数量位列前三名的是唐山、保定和石家庄市,分别为203张、159张和158张。 据介绍,15个重点行业中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461张,主要有四大原因:企业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企业处于停产或者“冬防”应急停产状态,企业属于淘汰落后产能,其他原因不予核发。 河北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环境执法机构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持证排污”要求,强化后续执法监管,坚决杜绝无证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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