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获悉,2017年度,该局组织开展了东莞市流通领域纸尿裤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本次抽检判定2款纸尿裤不合格,涉及的主要问题为交货水分不符合标准要求。 据介绍,“交货水分”主要反映纸尿裤商品的含水率。含水率是纸制品的主要指标之一,国家标准中规定纸尿裤的交货水分应当≤10.0%。若纸尿裤的交货水分过高,则影响纸尿裤的吸水性和使用的舒适性,同时容易滋生细菌。交货水分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1)商品包装密封性能不佳导致商品的水分在运输、存储或销售的过程中易受环境湿度影响。(2)企业对原材料把控不严或生产工艺不稳定,导致产品交货水分超标。 承担本次抽检任务的检验机构是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本次抽检适用GB/T28863-2012进行抽样及判定,抽检的监督(核查)总体确定为:东莞市流通领域经营者及广东省内该商品供货商经营的与所检样品相同商标(未标注商标的,同一标称生产者视为同一商标)相同型号的纸尿裤商品集合。 东莞市工商局已向不合格商品的生产者发出了不得提供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纸尿裤商品)的行政告知书,向相关销售者发出了责令停止销售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纸尿裤商品)的通知书,各分局已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销售者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采取了多项措施督促全市销售者对相同标称商标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予以退市、依据消费者要求对已销售的纸尿裤商品予以退货。对于拒不履行退市及依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通报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交货水分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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