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鹤股份”)近期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62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12亿股,保荐机构是东方花旗证券。 据披露,仙鹤股份计划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约8.09亿元,投向年产10.8万吨特种纸项目、年产5万吨数码喷绘热转印纸、食品包装原纸、电解电容器纸技改项目和常山县辉埠新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仙鹤股份的主营业务为特种纸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与生产工艺相似程度,主要产品可划分为烟草行业用纸、家居装饰用纸、商务交流及防伪用纸、食品与医疗包装用纸、标签离型用纸、电气及工业用纸、热转印用纸、低定量出版印刷用纸和其他共九大系列产品。 2015-2017年,仙鹤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9.09亿元、21.96亿元和30.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8亿元、2.12亿元和3.99亿元,经营性现金流分别为-969.02万元、496.07万元和-2.9亿元。其中烟草行业用纸是发行人特种纸产品的主要类别之一,报告期内该类产品贡献的毛利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41.76%、38.34%和26.49%。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报告期内,仙鹤股份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对夏王纸业投资收益分别为8726.67万元、13969.25万元及17,909.33万元,同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868.67万元、19,073.38万元及36192.11万元,对夏王纸业的投资收益占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分别达到67.81%、73.24%及49.48%。 另外,2015-2017年,扣除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对夏王纸业的投资收益)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金额分别为3863.81万元、4452.96万元及18429.10万元,仙鹤股份表示,公司自身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且盈利能力持续提升,但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对夏王纸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占净利润的比重较高,故未来夏王纸业盈利能力的波动及分红安排将对本公司的整体利润水平及分红安排产生影响。 仙鹤股份还招股书中提示了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据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为木浆中的阔叶浆、针叶浆,占公司成本的比重较大。2015-2017年,仙鹤股份外购木浆金额分别为6.2亿元、6.59亿元和11.39亿元,占公司同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7.11%、44.31%和45.58%。 另外,2015年,国家土地督察局济南局在对内乡县的例行检查中认为,子公司河南仙鹤2006-2012年期间存在违法占用土地建设厂房的情形,督促内乡县国土局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2015年10月27日,内乡县国土资源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河南仙鹤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对其处以追溯罚款306.66万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仙鹤股份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王敏强、王敏文、王敏良、王明龙、王敏岚通过仙鹤控股持有98.18%的股份,王明龙单独持股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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