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日,潍坊市环保局发布了2018年4月份对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
其中,3家纸箱厂的纸箱项目未依法填报备案环评文件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均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潍坊有军纸业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年产100万件纸箱项目未依法填报备案环评文件擅自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2、潍坊高新区诚益纸箱厂
环境违法行为:年产120万件纸箱项目未依法填报备案环评文件擅自投入生产
3、潍坊高新区永旺纸箱厂
环境违法行为:潍坊高新区永旺纸箱厂年产80万件纸箱项目未依法填报备案环评文件擅自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