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生态环境部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即“清废行动2018”,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 本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6月底,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150个组,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全部整改完成。 生态环境部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次专项行动采取独立核查的形式,现场督查阶段,原则上不需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陪同。各督查组对照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上报的固体废物堆存点清单、“12369”投诉举报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以“督查问题确认单”形式交地方书面确认,由所在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其委托的相关人员签收。督查组对清单内的点位逐一登记、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督查期间接到的有关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列入清单。 对涉及危险废物的堆存点位,或者堆存固体废物数量多、处置难度大、环境风险高、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由生态环境部或所在省级环保部门实施挂牌督办。该负责人表示,针对挂牌督办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限期整治:对堆存的固体废物,抓紧组织清理处置,防控环境风险; 二是溯源调查:及时研判固体废物属性,尽快查明倾倒废物来源; 三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严肃问责:对监管失职渎职人员,依法依规问责追究。 对挂牌督办问题组织巡查回头看,环境监察人员遵守“六不准” 此外,环境部还将通过对挂牌督办问题适时组织巡查回头看,对现场处置工作不力,未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或未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的,视情况采取约谈、专项中央环保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该负责人指出,生态环境部要求督查组在工作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即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 同时,督查组不得向地方环保部门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生态环境部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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