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出台治污三年行动计划,造纸企业频频中枪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整理出与工业企业相关度较高的任务计划,供行业企业参考。 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腾退化解旧动能,积极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以钢铁、有色、化工、造纸、建材等行业为重点,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坚决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围绕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2.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坚持改造提升和退出搬迁并重,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退出。2019年底前,按照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引导退出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制浆造纸产能退出。2020年底前,地级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基本完成搬迁改造,现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全部分类入园。 3.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清理规范各类产业园区,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进入合规批设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集聚发展。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按照“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搬迁一批”的原则,到2020年,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 4.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2020年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6%。加快推进“气化湖南”工程和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减少原煤消耗。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785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54%以内,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达到6%以上,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8.5%以上。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 5.严控污染物排放增量。加大工业、生活、农业等重点领域减排力度,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到2020年,确保完成“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审核,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减量替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一证式”管理。 7.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建立督察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锲而不舍抓好督察整改工作,定期督查通报。对短期内必须完成的整改任务,挂账督办,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全面实现整改目标。认真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坚持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杜绝问题反弹。同时,抓好国家督察、审计指出的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 8.加强长江岸线专项整治。按照“高位协调、属地负责,专项整治、边整边改,推进整合、限期完成”的总体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全面整治长江岸线湖南段排污口、排渍(涝)口,提高排污口入江水质标准。 9狠抓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积极推进生态园区建设和循环化改造,完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并确保稳定运行。2019年底前,完成网格化监测微型站建设,建成园区环境综合监管平台。 10.推进工业企业提标升级改造。推进有色、化工、造纸、印染、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在长株潭地区和全省钢铁、焦化、水泥、有色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洞庭湖区域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纺织、炼焦等行业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县市区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到2019年,全面完成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全面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燃气发电、垃圾发电和生物质发电机组脱硝改造。 11.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沥青搅拌等行业企业VOCs治理,确保达标排放;2019年底前完成全省6000余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VOCs排放量较2017年减少9%的目标任务。 12.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构建大气污染防治立体网络。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差异化的错峰生产。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到2020年,全省14个市州重污染天数控制在45天以下。 前有富阳地区江南区块造纸企业被要求2021年前全部腾退,这次,湖南省又要求2019年底前,按照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引导退出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制浆造纸产能退出,可见在政府整治污染的决心面前,造纸企业生存处境之艰难。在环保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造纸企业要想生存下去,严格做好排污管理,方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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