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家造纸、印刷、包装企业被环境部通报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持续开展,200个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6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小编整理了环保部通报的问题企业,自6月14日至7月11日近一个月的时间内,环保部发现51家造纸、印刷、包装企业有环境问题,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进展(6月14日-7月11日)
| 序号 | 污染源名称 | 问题类型 | 1 | 河北嘉弘纸业有限公司 | 清单内整改类“散乱污”未完成整改 | 2 | 凤喜包装制品厂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3 | 旭宇包装有限公司 | 新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 | 4 | 古城东路无名废纸箱仓库 | 新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 | 5 | 河北领航印刷有限公司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6 | 华鑫彩印厂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7 | 华新造纸厂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8 | 京福华养殖专业合作社院内无名印刷厂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9 | 天润印务有限公司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10 | 惠德印刷有限公司西侧无名砂料堆放点 |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 11 | 兴盛纸盒厂 | 新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 | 12 | 北京文海彩艺印刷有限公司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13 | 光明东道老于包装箱加工部 | 未安装治污设施 | 14 | 李郁庄乡傅家庄村华鑫彩印厂 | 新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 | 15 | 德州方源纸业有限公司 |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 16 | 祥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 17 | 九龙包装有限公司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18 | 北京旺三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19 | 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 |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 20 | 长城纸塑包装厂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21 | 万豪印刷有限公司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22 | 双兴包装有限公司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23 | 唐山开晟源纸制品有限公司 |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 24 | 大厂镇袁庄村世联包装厂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25 | 郑州金诺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26 | 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27 | 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 28 | 大厂回族自治县光大纸箱包装厂 | 新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 | 29 | 定兴县新世纪包装彩印厂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30 | 金安达包装有限公司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31 | 沙河市锦新纸业有限公司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32 | 德邦印刷有限公司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33 | 河北鹏润印刷有限公司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34 | 河南现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35 | 循环化工园区康宇纸箱厂 | 清单内整改类“散乱污”未完成整改 | 36 | 唐山楠萍印务有限公司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37 | 立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38 | 鑫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 39 | 新华区京环路无名纸箱厂 | 新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 | 40 | 锦兴纸制品厂 | 未安装治污设施 | 41 | 石家庄威亚彩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 42 | 石家庄名扬印刷有限公司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43 | 迁安市李姑店亚华宣纸厂 | 清单内整改类“散乱污”未完成整改 | 44 | 北京瑞儿印刷有限公司 | 清单内淘汰类“散乱污”未落实“两断三清” | 45 | 石家庄市永刚印业有限公司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46 | 石家庄华美造纸厂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47 | 石家庄市亚联装璜印刷有限公司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48 | 石家庄市永刚印刷有限公司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49 | 石家庄真彩印业有限公司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50 | 廊坊市瑞德印刷有限公司 |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 51 | 石家庄市祥捷彩印有限公司 |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进展(6月14日-7月11日)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别松懈!本轮强化督查持续至2019年4月底 6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本次强化督查从2018年6月11日开始,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结束。生态环境部对“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3人组成,主要从地方环保系统和生态环境部直属单位抽调。第一阶段有200多个督查组,每组3-4人;第二、三阶段有290多个督查组,每组3-4人;还预留了100多个特别机动组,因此此次强化督查共动用约1.8万人(次)。 这次强化督查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主要工作:“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工业炉窑整治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运输结构及方式调整情况,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扬尘综合治理情况,秸秆禁烧管控情况,错峰生产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等。 强化督查的范围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义)、新乡(含长垣)、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含济源)、濮阳、开封市(含兰考)(以下简称“2+26”城市)。 (二)汾渭平原11城市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三)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督查时间 第一阶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共4个轮次。对“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规定的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重点发现新的涉气问题。 第二阶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共6个轮次。对“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全面督查,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公转铁”落实、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项任务及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个轮次。重点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每个督查组现场督查2周,共安排21轮次督查。 “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长三角地区以安排特别行动组为主,开展不定期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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