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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存 一印刷公司被罚款3万元
 
http://www.paper.com.cn  2018-07-20 网络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10日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嘉正伟业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违反《固废法》,被罚款3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8]第0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嘉正伟业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存,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固废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对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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