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开展核心控制区,涉气重点污染企业淘汰搬迁工作 近日,东莞市大气办印发实施《东莞市核心控制区域涉气重点污染企业淘汰搬迁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核心控制区涉气重点污染企业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计划今年年底前淘汰搬迁核心控制区涉气重点污染企业,推进改善城区大气环境、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 一是摸清家底,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核心控制区涉气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涉气“散乱污”企业、燃煤锅炉、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和餐饮企业情况,建立淘汰搬迁企业初始名录。由核心控制区属地镇街对淘汰搬迁、整治提升的企业分类处置,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强化财税、土地、金融政策支持,制定淘汰搬迁、整治提升计划。 二是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整治工作。纳入淘汰搬迁的企业应拆除或撤销产生废气的设施或工序、或改用清洁能源;纳入整治提升的VOCs排放企业(家具、印刷、制鞋、塑胶表面喷涂、金属表面涂装、汽车维修等)应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建立生产原辅料入库消耗台账,采用组合式废气处理工艺;纳入整治提升的重点餐饮单位应安装配置自动清洗装置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未按要求整治提升的企业纳入淘汰搬迁类,纳入整治提升企业应每季度自行开展废气检测并向社会公开检测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社会责任下的成本倒逼;对企业偷排、不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顶格处罚。 三是加强扶持,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对积极响应部署,主动淘汰搬迁的企业,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鼓励其原地实施“工改工”、“工改商”、“工改居”。对腾出空间引进的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优势企业和项目,利用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予以扶持,进一步提高企业积极性,全面推动腾退用地实现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 四是督查问责,保障淘汰搬迁工作顺利展开。将涉气重点企业淘汰搬迁列入蓝天保卫战责考体系,对各相关部门任务执行情况及各相关镇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根据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对有关部门、镇街实施相应扣分,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督办问责,推进核心控制区域涉气重点污染企业淘汰搬迁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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