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最强停工令”,现在终于有了后文:取消统一的限产停工比例。这就意味着,今年秋冬季的“停工令”不会再来了。 为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 以前的是初稿和征求意见稿,这次出台的才是最终确定版本。 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最强停工令”,现在终于有了后文:取消统一的限产停工比例。这就意味着,今年秋冬季的“停工令”不会再来了。 《攻坚行动方案》里,并未要求建筑工地要停工,仅第9条要求各地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所以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文章《10月1日起,工地最严停工令来袭!》可以静静了。 去年的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等行业,都设定了具体数额的限产比例,譬如限产30%,甚至50%。这样的“停工令”,导致大批行业企业被强制停工限产,大量工人失业,引发了一部分负面情绪。 今年的《行动方案》,正是考虑到去年的各种情况,不再“一刀切”式停工停产,要求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 对于老百姓“温暖过冬”问题,《行动方案》指出,兼顾温暖过冬和清洁取暖,有步骤地增加煤改气和煤改电的户数。但是在气源和电源没有得到保证的前提下,以前的采暖措施不需要拆除。 所以,大家不用再担心“停工令”了,安心工作和生活。等到春节,拿着工资,平平安安回家过年! 此次行动方案: 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 《攻坚行动方案》第9条要求各地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考核,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自2018年10月起,生态环境部每月向社会公布各城市降尘监测结果,各省(市)每月公布区县降尘监测结果。 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2018年10月底前,各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各地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 各地要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停工令来了”?错峰生产,增加铁路运输比例 9月21日生态环境部正式下发文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重点内容整理如下: 1、基本思路 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2、错峰生产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各地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3、调整运输结构,严禁一刀切 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应尽量采用铁路、水路或管道等绿色运输方式。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 4、狠抓柴油货车 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2018年12月底前,各省(市)对新生产、销售的车(机)型系族全面开展抽检工作。严格新注册登记柴油车排放检验,各地排放检验机构在对新注册登记柴油货车开展检验时,要通过国家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查验污染控制装置,开展上线排放检测。 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依托超限超载检查站点等,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监督抽查。 全国严格执行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9月19日,交通部发布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全国超载超限认定标准。特别强调了:部分地区依然未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部分高速公路对超限30%的车辆仍然按照基本费率计重收费,导致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治超标准不一致,不同省份执法力度不统一等问题。 未按标准执行的地区,9月底前全面整改,10月10日各地区将整改排查情况报部。 也就是说,从10月份开始,各地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超载超限认定标准: 天津: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 从今年10月起,天津将在全市开始封闭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11日印发的《天津市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实施方案》指出,天津将有序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018年8月31日前开始推广,9月30日实现全市封闭运行,除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工业生产用油外,全市区域内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 江苏停售国六标准以下柴油 近日,江苏省政府公布了《关于推广使用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的通告》。 《通告》明确:2018年10月1日零时起,南京等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开始销售国六标准车用汽油,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 陕西省不再生产国五标准汽、柴油 日前,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中规定,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加油站试行供应车用汽、柴油达到国六标准。 2018年12月1日起,全面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省内各炼油企业加快国六标准升级改造进度,2018年10月1日以后全省范围不再生产、调入国五标准汽、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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