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公布的《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有16种商品将在2018年12月31日起别列为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另外有16种商品在2019年12月31日起别列为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废纸不在这32种商品目录中,这就意味着,到2021年,即2020年12月31日前,我国仍将允许进口废纸,这对造纸行业的稳定发展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对现行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以下调整: 一、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1),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 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2),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2.2019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13日 附件1.>2018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备注:海关商品编号栏仅供参考。 附件2.>2019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备注:海关商品编号栏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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