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环境保护局在近期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报告称北京川页印刷有限公司因在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超标,违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被重罚60万元。
北京环境保护局的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在今年6月25日对北京川页印刷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尤其对该企业在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
结果显示,该单位印刷过程中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00mg/m3、苯<0.004mg/m3、甲苯<0.004mg/m3、二甲苯<0.013mg/m3,其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超过了北京市《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1/1201-2015)中规定的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为30mg/m3)。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经复核,北京环保局认为采样口位置、采样程序、采样过程及仪器等均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的相关规定,于10月18日发布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六十万元罚款。
显而易见,这家印刷公司在印刷过程中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远超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制,对工作环境和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环保问题完全不够重视,因此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包装印刷行业应当以此为戒,即时通过源头治理或加强末端治理来实现废气的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