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江苏省兴化印刷有限责任公司的在职和退休职工向社会披露,公司的领导层欺上瞒下,谋划将全公司职工股东的股份占为己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条款。在此,员工恳请有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还他们一个公道! 职工股权被少数人非法侵占的情况反映 兴化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在职和退休职工现将兴化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侵吞职工投资股权的情况向社会各界予以披露: 兴化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前身系地方国营兴化印刷厂(四牌楼厂系总厂,五里印刷厂系分厂)。从1956年公私合营经过几代印刷人的不懈努力和积累,不断壮大,年年被政府评为先进单位、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兴化明星企业等荣誉,上缴国家税收逐年增加。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原地方国营兴化印刷厂于一九九七年改制。改制后为兴化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当时由市财政、企业职工共同参股,其中国有资产参股20万,其余为职工参股,职工出资3000元/人,原中层干部6000元/人,原有资产以配额股形式分配给参股的职工,每个参股职工都成为公司合法股东和职工的双重身份。并且向全厂职工都发放了股权证资产重组后本应一门心事搞经济求发展,但是公司领导利欲熏心搞阴谋诡计,谋划将全公司职工股东的股份占为己有。当时公司监事会主席提出要公布账目,被当时的法人代表马彭年拒绝,从此监事会主席遭到排挤、架空。后以便于分红为由,将职工股权证收回,欺诈工人说股权证上少个公章(收股权证的是人事科陆智俊),骗取职工股东的股权证。 现兴化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不知从何时起,被欺上瞒下改为由所谓11人(马彭年、李如峰、王前进、陈建飞、王志刚、岳少亭、徐林、吴乐群、韦建、汤宏顺、王红根)控股的私营企业。据了解,这11人对外宣称是每人投资了8万元,实际没有现款投入,只是用房产证做抵押,请问共投资88万元就想侵吞印刷厂?在一九九六年厂庆四十周年时,厂区占地面积13000平方,建筑面积6200平方,工业总产值1608万,销售收入1256万,实现利税7214万。当时印刷厂光一台设备就超过上百万元,何况有那么多设备、厂房、门面房了(两个厂,牌楼厂和五里分厂)。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胆子?是谁在暗箱操作?11名股东身份又是从何而来?他们既没有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也没有通过监事会。这种非法占有职工原始股,剥夺职工合法股东身份,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条款。 基于企业的违法行为,员工提出诉求 公司法规定,公司遇重大决策及变更,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而这所谓的11个股东没有对全厂股东进行公示,又没有召开股东大会,就想瞒天过海侵占广大股民股权。 此次东五里厂区拆迁,11人竟然又恬不知耻在拆迁补偿条款上签了字,此等明目张胆的职务犯罪行为,在职员工和退休工恳请市各级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否则将有向上反映及媒体曝光的权利,在此提出以下诉求: 一、纠正违法行为,还广大股东合法利益,查处相关违法人员。 二、对非法侵占期间的生产经营所得予以清退,按股额分红给全体股东。 三、城区(四牌楼印刷厂)厂区拆迁款项进行清理,被非法占有的予以清退。 四、东五里厂区拆迁事宜必须由全体股东推举的代表小组全权负责,公司今后的去向由股东大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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