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发挥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函〔2018〕556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四川省2018年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申报单位自评价、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估确认以及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了四川省2018年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成效及经验,积极引导本地区各园区、企业绿色转型,不断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对示范单位实施的支撑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优先予以支持。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反映并帮助协调解决示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不定期对示范企业、园区开展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我厅;要总结本地区绿色制造示范先进经验和成效,于每年12月底报送我厅。
三、我厅将对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进行动态管理,每3年组织开展对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复审,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示范标准要求的,特别是存在弄虚作假、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保事故等问题的,从示范名单中除名。
附件:四川省2018年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18日
四川省2018年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