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4月一大波税务政策开始执行,软包厂这个月会有很多事要忙,新增值税政策全面开始实施,增值税发票新规上线,还有工资+个税+社保+汇算清缴+注销新规开始,这些和工作息息相关,软包厂老板必须要做到心里有数! 4月要学习的政策,总结全了,先看重点: 1、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正式下调。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增值税起征点,小型微利企业税负将降至5%和10% 3、增值税发票新规开始,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小规模自开自开专票范围将继续扩大 4、2019个税申报注意,单位发工资个税不再按月算,专项附加扣除按最新标准来 5、2019年社保将陆续移交税务 6、纳税申报表变了,汇算清缴马上要用 7、2019工商年报开始,会计要尽快完成年报。 4月开始,增值税政策变化很大 从2019年4月开始,降低增值税税率,新增值税正式实施。
一、4月1日起,新税率13%,9%,6% 正式执行!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4月1日起税率大调整,开票需注意 1、2019年增值税改革调整了哪些税率? 答: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原适用16%税率的,如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如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 2、哪些行为4月1日后适用9%税率? 答: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 3、2019年4月1日后开票软件中还可以选择16%和10%税率么? 答:可以,原17%、16%、11%、10%税率继续保留。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变化很大 一、小微企业税负大降,增值税起征点提至10万 财税〔2019〕13号重磅发布: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调整后,小型微利企业税负将降至5%和10%,增值税起征点将提至10万/月。
二、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勾选认证发票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 税总发布《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决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税总发布《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决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 提醒: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就是由手工扫描需要抵扣的纸质发票,调整为由纳税人网上选择确认需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 不是: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确认”,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新纳税申报表,大变!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修订并重新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三、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四、修订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见附件1,相关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五、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同时废止。 2019年新个税实施,计算大变! 一、6大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1、一图看懂6项扣除政策要点 2、税目税率总表 3、一图看清6项扣除留存资料 4、给企业的7点提醒 (1)员工向企业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企业必须按规定予以扣除,不能拒绝。 (2)企业要为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保密。 (3)员工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企业的,企业和个人都要在《扣除信息表》上签字(章),并且留存5年备查。 (4)员工跳槽过来,在原企业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能再次扣除。 (5)员工离职,企业应该在不再发放工资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6)员工次年需要由企业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12月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企业。 (7)如果员工忘记填报或者填报晚了,可在当年以后的月份补扣享受。 二、今天开始,单位发工资个税不再按月算
1、企业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1)企业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企业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 (2)企业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①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②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③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④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⑤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⑥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注意: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2、企业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①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③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④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社保降了,5月1日执行! 一、4月1日降增值税率 5月1日降社保费率! 作为今年最重要减税降费举措,降低增值税税率和企业社保缴费率将分别于4月1日和5月1日起实施。 二、2019年起,社保移交税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但有消息称,从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职能,先行移交至税务部门管理,而企业养老保险征收职能目前将暂缓移交,留待有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完善后,再行移交。 综合湖北、山西等多地税务机关发布的公告,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公告只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维持原有代收渠道不变。 3、公告未说明企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移交税务机关征收具体情况。 4、具体征收方式,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省市税务部门出台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暂缓将养老保险移交税务机关,能为部分企业留下一段适应新征管政策要求的缓冲期,是件好事。 3月,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发布《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移交税务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明确从2019年3月开始,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移交税务征收。请参保单位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后续全国各省市也会相继跟进,陆续完成社保转税的工作,社保合规已经成为大趋势。 2019个税申报表大改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顺利实施,现将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有关申报表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附件1至附件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附件1至附件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附件1同时废止。 汇算清缴:申报表大变!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大改,汇算清缴18张申报表出现变化。 申报表变化情况如下: 一、大幅度修订的表单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1)将原分布在附表中的基础信息整合到本表。 (2)调整和补充了填报项目。 (3)修改了表单名称,将原《企业基础信息表》名称调整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明确基础信息表的用途。 2、《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根据资产损失相关资料改为由企业留存备查的规定,结合后续管理的需要,对表单行次进行了重新设计。 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1)表单中增加“前六年度”至“前十年度”行次,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填报需要。 (2)增加“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等列次。 (3)将原表单中的“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前四年度”等5列简并为“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内所得弥补”和“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外所得弥补”2列。 4、《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 将“以前年度结转尚未弥补的实际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实际亏损额”项目,由原各6列精简为各1列,不再要求纳税人分年度填报明细情况。 工商局通知:2019年年报开始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信〔2018〕244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年报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什么是工商年报? 工商年报是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通过工商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保障交易安全;而企业通过工商年报,可向外界展现企业的实力与诚信经营的形象,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哪些企业需要年报? 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须报送2018年度年报。 三、企业年报时间是? 企业年报时间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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