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7月2日,针对江苏省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达利食品集团开出3673.04万元罚单,成为史上最大虚假广告罚单一事,达利集团表示:的的确确真金白银地实施了捐赠,只是捐赠单位名称出现“印刷错误”。 达利集团或许自己也没料到,一次捐款捐赠竟被开出了一张高达3673.04万元的史上最大虚假广告罚单。达利集团回应称:涟水县市场监管局针对一场真实的公益活动,从重适用广告法对公司处以巨额处罚,不符合错罚相当的法律原则,因此达利集团将寻求法律途径捍卫自身权利。 是公益活动还是一场骗局? 达利集团涉嫌虚假广告宣传 “快乐助非遗,红包抢不停”。在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7月31日,达利集团可比克活动装薯片开展了一次公益捐赠行动,上述10个字的助力非遗行动的口号即标注在罐体上,该活动内容介绍也很详细:活动期间,凡购买可比克活动装薯片,开盖扫描封口内二维码,即有机会获得微信红包1个或电子奖券,并可参与助力非遗公益活动及集卡活动,获取其他礼品。消费者扫码获得现金红包后,可选择提现或助达利食品集团进行捐赠,还可点亮文化遗产项目来参与宣传、传播活动。消费者选择助达利食品集团进行捐助的金额,将由达利食品集团全部捐赠给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用于面向青少年开展非遗教育相关活动。该活动时间是“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 另外一款来自可比克黄色罐装的薯片包装壳上的文字则宣称:达利食品集团将联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发起“快乐助非遗,红包抢不停”公益行动,该活动时间是“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可以注意到,达利集团文中宣称的联合活动方包括“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和“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 本以为活动到期结束,产品将下架,但在之后根据江苏省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之后开展的调查中,上述活动过期后却依然宣传,执法人员在市场上还发现生产日期为“2018年8月6日”的可比克活罐装薯片,其罐身依然是助力非遗活动宣传的包装。 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前期8个多月辗转多地深入调查,“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根本不存在,而另一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早在2011年下半年就撤销了。对此,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达利集团存在以已撤销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基金”、不存在的“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和实际红包数远低于允诺的红包数发布虚假广告。 对此,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在2018年11月5日也给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并同时澄清:从未与达利食品集团进行过任何合作。 除上述虚假宣传外,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发现,达利集团广告宣传的中奖红包和红包中奖率同样涉嫌虚假广告宣传。 在活动装薯片的罐身上,关于奖项设置非常明确地写着:本次中奖红包总数量为1.45亿个,红包中奖率为36%,奖项共设置7种,一等奖2888个,奖金1888元;二等奖1.888万个,奖金108元…… 按36%的中奖率和红包总数1.45亿个计算,活动期间产品市场投放的总量应该超过4亿个可比克薯片罐体。但是,据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统计,达利食品集团投放在市场的活动产品总数仅9000多万个(罐)。 对此,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实际的红包数量远低于允诺的红包数量,而且广告宣传的2个公益组织目前均不存在,这属于虚假广告,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其中第(二)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6月17日,涟水县市场监管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达利食品集团处以3673.04万元罚款,上缴国库。 达利不认罚:将以法律途径捍卫自身权利 达利集团进行的到底是公益活动还是一场骗局?达利集团方面是否有针对进行善款的捐赠? 对此,在7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收到的达利集团方面的官方回复中,达利集团指出,“公益活动真实有效”“在活动结束后,已经将全部善款捐赠到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对此,记者登录中国文物(达利的活动表述中为“文化”)保护基金会官网浏览后发现,达利集团方面的确在2018年8月1日以“快乐助非遗”项目的名义向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捐赠10万元。 这也意味着达利集团真正捐到的是“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而罐身上宣传的是“中国文化保护基金会”,一字之差背后被开出天价罚单,达利对于这样的纰漏如何解释? 在达利的官方回应中显示,“在活动过程中,由于印刷供应商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包装印刷出现了一些失误。但此次公益销售活动是真实有效的。我司已完全、如期地履行协议约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行为,受赠方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也按时拿到了善款。” 达利集团还指出,“在规定的活动期限内,至今并无接到消费者投诉无法获得兑奖的情况。” “诈捐门”背后有无乌龙? 对于工作中的疏忽,达利集团一方面在表示已深刻检讨、积极组织整改并已认真汲取教训的同时,达利集团对于这份巨额罚单还存有异议。 “此次活动我司的确存在客观过失。然而,针对一场真实存在的公益活动,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重适用《广告法》对我司处以巨额罚款,显然不符合错罚相当的法律原则。”达利集团表示,“我们将寻求以法律途径来捍卫自身权利。” “看起来是一场由于供应商工作人员犯下的低级错误,但这么一场大型的活动,达利方面就没有专业的市场人士进行审核?而且这么大批量的生产,这么重要的拳头产品,会一直持续错误?”微博上,网友们十分关注“达利被开出3673万罚单”这一事件。 也有印刷行业人员表示“做点小东西,一般情况下客户都大概看一下 我们在制作前也审查一下。做得多了,小东西有时候难免出错基于相互理解 错了我们也会给客户补货。但是,这是做企业产品包装,大批量生产都是给出样,需要客户签样印刷的。从营销数据来看,已经涉嫌虚假营销了,把锅甩到印刷这个工序,难以服众。” 网友直呼“好好做好食品企业,不要借着公益做生意。” 值得注意的是,在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案件调查期间,虽然达利食品集团提供了情况说明,并解释相关原因,在2019年3月召开的听证会上还提出了不同意见,但达利食品集团的申辩意见并没有被采纳,涟水县市场监管局坚持认为:达利食品集团打着捐赠非遗项目的旗号推销商品,欺骗消费者,属于虚假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涟水县市场监管局认为,达利食品集团推出“快乐助非遗,红包抢不停”销售活动,目的是为了引起消费者关注及利用消费者热心公益的心理促销产品,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因此,该促销活动的文字说明可以定性为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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