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新闻,拟对浙江省平湖市,李能纸箱厂年加工印刷纸箱120万只,项目环评进行公示,以下为具体的环评内容。 平湖纸箱厂120万只纸箱项目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现将《平湖市李能纸箱厂年加工印刷纸箱12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以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印刷纸箱120 万只项目 建设单位:平湖市李能纸箱厂 通讯地址/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童车路 488 号 二、工程内容及规模 平湖市李能纸箱厂成立于2017年2月,原租赁在杉清港村集体土地,现配合 镇退散进集工作,拟搬迁至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童车路 488 号(飞能玩具 有限公司 1 号楼),租用平湖市飞能玩具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并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纸箱的加工印刷业务。 本项目新增水性水墨印刷开槽机 1 台、分纸机 1 台、订箱机 3 台等国产设备。项目总投资 35 万元,年加工印刷纸箱 120 万只。 三、环评结果 平湖市李能纸箱厂年加工印刷纸箱 120 万只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控制要求,且不在负面清单之列,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城镇发展总体规划。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 本项目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 年修订)》、《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年本)》等相关规定中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地 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定,加强环保管理,项目的实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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