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部机关党委书记翟青主持会议并讲话,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陈春江在会上提出工作要求。各省(区、市)生态环境保护厅(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生态环境部各区域督察局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通过再推进、再用力、再深入,确保在第二批主题教育期间再取得一批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 会议指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在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查处环保“一刀切”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整体态势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地方没有从政治上、大局上来认识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重视程度还不够,在推进专项整治中,一些地方工作力度还待加强;三是问题底数还不够清楚,有些生态环境问题较多的地市,竟然没有报送一件需要检视整改的群众举报问题;四是工作力度还不够平衡。多数地方都下了功夫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有少数地方还处在起步阶段。 会议明确,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一是思想上再提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亲自调度,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是工作上再加力。距离第二批主题教育结束只剩下不足一个月的时间,要在有限时间内实现既定目标任务、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必须再发力、再加力。 三是效果上再突出。要防止纸上整改、虚假整改,要以钉钉子精神紧盯工作实效,生态环境部将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开展重点抽查盯办,各地也要加强督办落实,聚焦重点,倒排工期、对账销号,并坚决遏制环保“一刀切”。 会议要求,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和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要找准薄弱环节,聚焦突出问题;要发扬斗争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起政治监督职责,督察办要履职尽责、守土有责。要对标对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集中力量打一场攻坚战、歼灭战,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按期限、高质量的完成。 会上,江苏、山东、湖北、广东、贵州等五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还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做了交流发言。 五省发言材料 聚焦“四个精准” 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一刀切”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5日) 群众反映强烈的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从作风上看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从业务上讲是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不能适应当前事业发展的需要。只有在政策、制度、能力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功在平时、做深做细,收紧不作为的口子、堵住乱作为的漏洞,才能真正让“一刀切”成为“高压线”。今年以来,在生态环境部和中央督察办的指导下,江苏以整治“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为重心,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聚焦“四个精准”,打响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歼灭战。 一、没有区别就不叫政策,以精细施策推动差异监管。确立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动态调整企业名单,对428家守法情况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简化环评程序,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建立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机制,把1118家治理水平高的企业纳入豁免名单,切实强化“生态环保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推广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开展水平衡、废平衡等专项执法,严查偷排漏排;实施“锦囊式”暗访执法,提前打捞问题线索然后封存,抵达检查地区前公布检查企业名单,确保一查一个准,切实增强执法威慑。 二、脱离民情就没有温情,以精准治污推动分类治理。落实秋冬季大气治理攻坚便民服务“十二条”,对采暖季仍未实现清洁取暖、洗浴的,要求地方按照限额供应质优价廉的洁净型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严格执行畜禽养殖规范“九条”,明确在养殖档期内,比如鸡蛋正在孵化或母猪正在孕仔,不得强行关闭搬迁,而是必须小鸡出壳、母猪产仔后再关。针对露天烧烤油烟问题,推动建设治理设施齐全的室内集中经营点,并且明确规定集中经营点未建好前不准先行取缔露天摊点。 三、自断后路才能奋勇向前,以精准监督严管执法队伍。全面推行移动执法系统,所有执法人员必须佩戴行为记录仪,所有执法数据必须实时上传,厅党组明确,对不使用移动执法终端的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视为无效,依规依纪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依规吊销执法证,取消执法资格,为避免简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提供了制度和法纪保障。制订生态环境执法“543”工作法和现场执法“八步法”,提高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四、闭环管理才能见底归零,以精准督办推动整改落实。针对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交办的尚未完成整改的195件群众信访问题,组织专员办深入一线核查,督促按时序整改,坚决防止敷衍整改、仓促整改。截至目前,已办结13件、阶段性办结48件,未发现存在“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整合省市县三级“12369”电话、网络举报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渠道,建立全省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系统,逐月梳理群众反映强烈、反复举报和涉嫌“一刀切”的问题,跟踪办理情况,严格办结销号。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翟部长的讲话要求,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统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严整改。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确保群众认可、经得起检验。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二是降成本。开展园区生态环境政策集成化改革试点,加快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出台财政奖补政策,帮助企业压降治理成本。三是护产权。强化产权保护,细化涉嫌违法企业和个人财产处置规则,依法慎用强制措施,给予企业合法财产权益受保护的稳定预期,进一步增强投资信心。 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视频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5日) 在生态环境部的有力指导下,按照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关安排,我们坚持把“改”字贯穿始终,用“实”字检验成效,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亲自推动,省委副书记和分管副省长牵头负责、组织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集中公开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网站),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建立了问题整治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整治重点。探索建立了督查检查和接收举报发现问题、交办地方解决问题、随机抽查倒逼整改到位的工作闭环,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今年以来,共接收各渠道信访问题1.4万余件,按时办结率100%。同时,综合采取日常督察、挂牌督办、现场督战等方式,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每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10%,营造了促整改、解民忧的浓厚氛围。借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好做法,2017年起开通山东省环保督察热线,全天候接听群众举报,2019年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形成了永不落幕的环保大督察、永不停歇的环保大整改。专项整治期间,排查上报的250件信访件,目前已办结24件、阶段办结42件,我们将加大对其他184件的督导督办力度,确保近期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坚决防止“一刀切”。我省旗帜鲜明反对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生态环境部通报我省临沂市兰山区部分镇街急功近利、搞环保“一刀切”问题后,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并深入实地调研指导,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印发《关于当前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正确把握形势,转变工作作风,依法依规、科学施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既持续强化监督,又防止方法简单粗暴。 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在2017年、2018年分两批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基础上,自2019年10月10日起,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组织成立6个督察组,分三批对各市落实“1+1+8”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开展驻区督察。截至目前,已完成首批6市驻区督察工作。期间,梳理形成打击黑加油站点工作不力、非法采石严重破坏生态、扬尘污染严重、危险废物非法倾倒等6个典型案例,通过“一网双微”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压实了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先进经验,持续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夯实责任 凝聚合力 坚定决心抓好信访件办理工作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要求,坚决杜绝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的发生,我省始终把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回应群众生态环境利益的关切和需求,并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抓手,不折不扣加强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共向我省交办信访件4775件,2016年例行督察交办的1925件信访件,已办结1908件,占比99.12%;2018年督察“回头看”交办的2850件信访件已办结2601件,占比91.26%;群众反映的20件“一刀切”问题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信访件办理和生态环境问题“一刀切”专项整治工作,我们主要有4个方面的体会。 一、领导重视,发挥高位推动的导向作用 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群众信访件办理工作,2018年以来,蒋超良书记、王晓东省长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批示近200件,其中专门就督察交办信访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批示就有6次。蒋超良书记两次实地暗访群众投诉的武汉南湖治污整改工程进展,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王晓东省长、曹广晶副省长调研督办地方整改工作,专门随机抽查群众反映环境问题信访件办理情况,为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 二、创新机制,探索规范信访环境问题办理标准程序 为确保信访件办理实效,在督察组进驻期间,我省从规范交办和办理结果认定等两个方面进行了探索,一是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办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事项的通知》,形成了“6小时全链条式”快速交办机制,同时对每个环境信访交办件实现“一案一卷”管理;二是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对信访件“是否属实”“是否办结”的认定标准分情形进行了具体规范,统一办理标准;三是下发了《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的通知》,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持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三、责任压实,统筹难点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在督察结束后,我省坚持对基本办结和未办结的信访件办理情况的全程跟踪,同时,组织对已办结信访件进行了“回头看”,坚决杜绝信访件办理弄虚作假和问题反弹。一是将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纳入省级环保督察范畴,并将群众反复投诉、集中投诉的信访件和情况复杂、整改困难的信访件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其中,投诉涉及“一刀切”线索的信访件共20件,我们进行了逐一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调查核实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与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省级环保督察整改、环保驻点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整体谋划,综合施策,统筹推进。三是将信访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等问题线索移交省纪委监委处理,目前省纪委监委已将查办的武汉市等多地,在信访件办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在全省进行通报,不断释放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 四、开门整改,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群众满意度是衡量信访办理成效的重要标准,我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件的公众监督。一是坚持运用好省市县三级“一台一报一网”平台,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典型案例及问责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坚持敞开大门,通过12369、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广泛接收群众投诉和意见建议,及时处理举报留言。 下一步,我们将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做法,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翟青副部长讲话精神,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一刀切”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为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决整治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5日)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生态环境部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禁止“一刀切”。截至2019年10月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0480宗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10417件,阶段办结36件,正在办理27件。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多次作出工作部署。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和分管副省长对交办案件查处、环保信访矛盾化解、环保“邻避”防范化解等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强调绝不能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付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与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攻坚专项行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环境信访保障工作有机结合,对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和涉稳信访事项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实行厅领导分片督导,并充分发挥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办的作用,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派驻监察的重点内容,采取明察、暗访、预警和盯办等方式,压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亮红灯”、“踩刹车”,坚决杜绝“打白条”、“打折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三是加强分类指导。严格落实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有关要求,一方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规依法查处到位、整治到位;一方面加强帮扶指导,深化环保服务,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对畜禽养殖禁养区问题,组织开展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和整治,促进生猪生产;对练江流域纺织印染企业污染整治,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加快纺织印染园区建设,继续实施多种帮扶政策,全面推动纺织印染企业转型升级;对陶瓷企业“煤改气”工作,肇庆市建立市领导挂点联系制度,由市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挂点联系企业,并实施“煤改气”资金补助。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定期移送盯办制度,每月对生态环境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平台受理的群众举报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将反映集中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移送属地政府盯办落实。提升环境信访信息化管理水平,在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同步上线“广东省生态环境信访举报云平台”,建立生态环境领域信访举报大数据+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翟青副部长、春江副组长的讲话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尚未办结的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办理工作,确保在第二批主题教育结束前取得可检视、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关于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5日)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排查整治的函》的相关要求,我们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作为厅党委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厅党委会集中传达学习,研究制定《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成立由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班,统筹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问题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禁止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督察工作方案》,并建立周调度、周会商、及时移交转办、跟踪督导等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二是梳理核查存量问题,上下联动推进整治。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3478件和“回头看”的2688件群众信访投诉件进行现场梳理核查,重点盯住有反弹和整改不彻底的案件,对排查出的问题形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清单,上下联动全面开展整治。10月上旬,我厅派出专项整治工作组,对重点交办清单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共抽查60件群众信访件,发现37件未全面办理完毕或存在反弹现象,已上报生态环境部备案。目前已办结16件,阶段办结5件,正在办理16件。同时,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正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是否存在“一刀切”行为进行梳理排查。 三是举一反三,开门搞整改。主题教育中,专门设立“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充分利用“两微一网”和“12369投诉热线”等渠道,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目前,共受理移交四批次群众信访投诉件52件,已整改完成20件,并向群众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群众举报的“金沙县高坪镇永晟煤矿矿渣随意倾倒污染乌江、风机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等问题,多次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沿河县夹石镇旧屋基村养殖场污染当地居民饮用水源,曾多次向地方政府和部门反映,均未回复和解决”等涉及民生领域内的投诉件,通过专项整治均得到了有效解决。 四是深化省级督察,全面统筹整治。10月21日,我省全面启动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督察组通过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并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目前,第一批进驻的三个市(州)共下沉28个县(市、区)227个点位开展了现场核查,针对督察期间发现的整改推进不力、不严不实、推进缓慢等重点难点问题,督察组及时下达督办单,要求地方立行立改,并在督察驻地召开问题督办约谈会,就相关突出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第一批督察“回头看”已收到群众信访投诉件269件,各地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及时将边督边改情况进行公示,一大批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办理和回应。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