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7月7日发布公告表示,金光纸业就博汇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法律和安卫环等重大方面进行了尽职调查,要约收购交易双方正就相关问题进行积极协商并努力缩小分歧,积极推动交易进程。金光纸业正组织各相关部门积极准备公告文件,因此无法自披露前次《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之日起30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6月28日,博汇纸业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金光纸业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243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从去年6月起,金光纸业控股子公司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管箱”)四度举牌博汇纸业,持股达20%。2019年6月21日,宁波管箱首次举牌博汇纸业,持股5%;此后分别于7月26日、10月11日以及11月14日三次举牌,持股比例增至20%。 2020年1月6日,博汇纸业实际控制人杨延良先生及其配偶李秀荣女士与金光纸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其持有的博汇纸业控股股东博汇集团100%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