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甘肃省商务厅发布“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相关文件,明确了2020年—2025年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任务,并公布了“禁止生产和销售”的8大类塑料制品标准。 至2020年底 兰州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省商务厅要求,到2020年底,兰州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市州(含兰州新区)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至2022年底 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2年底,全省14个州(含兰州新区)城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省县城(市、区建成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至2025年底 所有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2025年底,全省14个市州(含兰州新区)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接合部、乡镇、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各市州(含兰州新区)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全省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加大对绿色包装的研发生产 从长期来看,省商务厅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 督促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 加大塑料弃物等可回收物收集和处理力度,完善再生资源可回收体系,加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统计。 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严格落实限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 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清单 1.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3.一次性塑料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 4.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 5.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6.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视频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7.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8.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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