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 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北京“限塑10条”即将出炉。 从11月10日,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开始对《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北京日报记者获悉, 北京“限塑10条”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同时聚焦餐饮、外卖平台、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农业生产等六大重点行业强化减塑力度,严控一次性塑料制品向自然环境泄露。 六大重点行业成禁限重点 (1)餐饮业: 年底将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到2020年底,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咖啡搅拌棒; 本市建成区外卖(含堂食打包)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本市建成区、景区景点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鼓励餐饮堂食服务采用可清洗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 鼓励餐饮企业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替代一次性塑料餐盒,使用直饮杯替代一次性塑料吸管,使用可重复利用的购物袋替代不可降解塑料袋。 鼓励餐饮企业使用循环包装箱(盒)购置食材。 (2)外卖: 发放“绿色优惠券”引导消费者 2021年底前,本市鼓励外卖平台在点单环节设置“无需餐具”等选项,并给予积分等形式的奖励。 鼓励外卖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主动使用可降解餐盒、可重复利用餐盒(具)餐饮企业履行生态环保责任的良好形象,并通过发放平台“专属绿色优惠券”等措施引导消费者选择。 (3)批发零售: 年底将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本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零售业门店(含配送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3年底,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全面实现集中购销,鼓励城市副中心、生态涵养区率先在镇乡和农村集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5年底,本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鼓励探索逐步实施对塑料连卷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单独收取塑料连卷袋价款,引导消费者减少塑料连卷袋使用量。 鼓励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零售场所简化商品包装。 鼓励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各类可重复利用包装材料,鼓励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式、智慧化可重复利用购物袋售卖装置。 鼓励超市、集贸市场探索提供购物筐、购物车租赁服务。 鼓励大型超市创新物流模式,使用可折叠、可循环的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替代一次性塑料包装物。 (4)电商快递: 2025年底将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到2020年底,全市邮政快递及电商配送网点“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90%、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5%以上。 到2022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编织袋等,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100%。 到2025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鼓励电商、快递企业优化创新技术、产品和管理模式,减少胶带缠绕、填充物使用及过度包装等问题。 鼓励电商、快递等领域企业创新物流模式,使用可折叠、可循环的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替代一次性塑料包装物。 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 鼓励快递企业自主回收废弃包装物,多方共建公共回收平台。 (5)住宿会展: 不得主动提供六类一次性用品 全市宾馆不得主动提供六类一次性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到2025年底,根据实施情况逐步扩大目录范围,并将实施范围扩大至民宿。 (6)农业生产: 推广使用0.014毫米(含)以上地膜 全市农村地区推广使用0.014毫米(含)以上地膜,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和农膜残留检测,采取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组织回收等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废弃育苗盘和节水灌溉材料等农业塑料废弃物。 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政府支持、市场主导的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示范带动全社会参与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市将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行动为契机,将相关治理要求纳入创建评价指标体系,发挥典范引领作用,示范带动全社会参与塑料污染治理。 党政机关: 率先实施更严格的塑料制品禁限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率先实施更加严格的塑料制品禁限、替代措施,加大对节能、节水、环保绿色产品以及循环再生办公用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减少一次性中性笔等塑料办公用品使用。 机关单位食堂禁止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杯子,各类会议不得主动提供塑料瓶装饮用水和一次性塑料杯,鼓励参会人员自带饮水杯。 有关部门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内容纳入《北京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提出的节约型机关创建考核指标,到2022年底,85%以上的市级党政机关和75%以上的区级党政机关(处级以上)达到节约型党政机关创建要求。 绿色学校: 塑料污染防治内容将纳入课程 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内容纳入本市绿色学校创建的具体方案和指标要求,结合课堂教学及讲座、实践活动将塑料污染的危害、塑料污染防治等内容纳入课程,提高学生环保意识。 全市大中小学以绿色学校创建为契机,积极采购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减少学校食堂不可降解塑料袋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餐盒的使用,在运动场馆、食堂等区域设置单独的塑料瓶及其他塑料废弃物回收设施。 到2022年底,全市70%以上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要求。 绿色社区: 倡导社区居民形成减塑生活方式 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内容纳入本市绿色社区创建具体指标要求。将选择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等内容纳入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社区居民形成减塑生活方式。 开展绿色生活主题活动,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内容。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把塑料废弃物清理作为组织开展社区清洁行动和重点场所环境提升行动的重点任务。到2022年底,全市60%以上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绿色家庭: 2022年底超60%家庭达到创建要求 在国家《城镇绿色家庭创建标准》和《农村绿色家庭创建标准》基础上,将减少一次性塑料使用、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等内容纳入本市创建标准,到2022年底,全市60%以上的家庭达到创建要求。 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与本市寻找“首都最美家庭”活动相结合,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倡导全市家庭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将简约生活绿色消费纳入选树“最美家庭”要求,引导市民从家庭层面减少塑料污染的产生。 违规或列入失信记录 根据征求意见稿,相关部门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领域监督执法,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 本市将结合实际,建立重点用塑单位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回收状况报告制度。先期在市级党政机关、连锁超市、邮政快递、餐饮外卖、电子商务平台等领域试点建立重点用塑单位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发展特点,研究确定重点用塑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后续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完善报告范围。 据介绍,重点用塑单位每年应定期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本单位《年度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处置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包括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处理情况,一次性塑料制品替代、减量方案制定实施情况等内容。 市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环境污染防治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及重点用塑单位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效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不履行报告责任的重点用塑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领域监督执法。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市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力度,对存在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企业和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运行稳定、污染物达标排放,保障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的高效、环保。 此外,也将充分发挥12345等平台的监督作用,认真核实群众提供线索,对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不可降解塑料袋等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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