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江苏省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徐环罚决字【2021】50号处罚决定书,对徐州天元纸业有限公司存在大气环境污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处以罚款39万元。 据查询,徐州天元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6月10日,注册地位于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王集村,法定代表人为孟昭柱。经营范围包括高强瓦楞纸、色卡纸生产、销售;纸及纸制品销售。目前该企业已被列入“失信人”。 近日,在2020年全省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中,天元纸业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被通报。该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020年7月24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该公司孟某等3人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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