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晚,恒丰纸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恒丰集团100%股权转让交易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事项的变更,标志着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变更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15日,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恒丰集团100%股权。今年6月2日,恒丰集团控股股东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恒丰集团100%股权转让协议。今年9月23日,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决定对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恒丰集团股权案不予禁止。 恒丰纸业称,公司近日知悉恒丰集团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由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这标志着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正式完成。 恒丰纸业表示,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影响。公司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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