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22日下午召开的荆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动员视频会议获悉,荆州市将分级设立四级林长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林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和副市长担任副总林长,各县市区、功能区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 副市长黄镇要求,各级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全面推行落实林长制的重大任务,以“五个一”为基本原则:各县市区出台一份实施方案;制定一套网格化体系,做到林地湿地全覆盖;设制一块林区公示牌,做到信息公开、责任公开;一次巡察督导;召开一次全面推进林长制动员会。 通过推行林长制,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将达到11.5%,森林蓄积量达到1105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到48%,全市林业总产值达6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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