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Coated Paper Suitable for High-Quality Print Graphics Using Sheet-Fed Presse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在该项裁定中,5名委员(主席Jason E. Kearns、副主席Randolph J. Stayin和委员David S.Johanson、Rhonda K. Schmidtlein和Amy A. Karpel)均投肯定票。依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将继续对中国和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22年3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铜版纸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2年4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美国对中国、印尼铜版纸双反时间表 2009年10月14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据统计,2008年,美国自印尼进口铜版纸的总额约4430万美元,自中国进口的总额约2.287亿美元。 2010年3月9日 美国商务部公告该案反补贴肯定性初裁结果,裁定中国企业补贴率为3.92%~12.83%,印度尼西亚企业补贴率为17.48 %。 2010年4月29日 美国商务部公告该案反倾销肯定性初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30.82%~135.8%,印度尼西亚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10.62%。 2010年6月1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修改该案反补贴肯定性初裁结果,重新裁定中国企业补贴率为3.92%~20.07%。 2010年9月21日 美国商务部公告该案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7.60%~135.83%,补贴率为17.64%~178.03%,印度尼西亚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20.13%,补贴率为17.94%。 2010年11月17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修改该案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结果,重新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7.62%~135.84%,反补贴率为19.46%~202.84%。 2015年10月1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启动第1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16年1月8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该案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135.84%,印度尼西亚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20.13%。 2016年2月5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该案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结果,裁定印度尼西亚涉案企业补贴率为17.94%。 2016年2月10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该案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补贴率为19.46%~202.84%。 2016年1月4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决定,正式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适用反倾销和反补贴全面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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