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16号公告称,进口自对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A4 copy paper)作出反倾销豁免调查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作出反补贴豁免调查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该措施自2023年1月18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4802.56.10.03和4802.56.10.09。 2016年4月12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A4复印纸进行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A4复印纸进行反补贴调查。2017年3月17日,澳大利亚终止对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反补贴调查。2017年4月19日,澳大利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决定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2020年4月28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启动反规避调查。2021年3月19日,澳大利亚决定自2020年4月28日起将进口自中国涉案产品的范围扩大至每平方米67克重~100克重;对每平方米67克重~69克重的A4复印纸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21年7月2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及每平方米67克重~69克重的A4复印纸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原产于巴西、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3月31日,澳大利亚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以固定和可变相结合的方式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巴西8.1%、中国3.0%~10.0%、印度尼西亚59.7%、泰国0.9%;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7.0%的反补贴税(Greenpoint Global Trading(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td.和芬欧汇川亚太私人有限公司除外)。 2023年2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0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Jackaroo Pty Ltd.的申请,对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进行反倾销豁免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进行反补贴豁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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