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6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于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于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的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聘任魏同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增补魏同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其中《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魏同秋先生简历如下: 历任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帐税管理处处长,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部税务副总经理,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部代理总经理。现任上海金港北外滩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金红叶纸业(淄博)有限公司董事、金红叶(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金奉源纸业(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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