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艘集装箱货轮在天顺港码头缓缓靠岸,船上满载着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山鹰国际”)自泰国进口的再生纤维浆,共30个集装箱。山鹰国际像往常一样为该票货物申请了“内河运费扣减”,经马鞍山海关核对后,扣除了货物完税价格中的内河运费部分,节省税款近4000元。 2023年5月30日,海关总署发出相关工作指引,明确了在全国海关实施内河运费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新举措。实施该举措,海关在对进口货物估价征税时,可根据企业申报,剔除其中可量化的内河运费,再行计税。 内河运费扣减举措实施后,马鞍山海关深入调研,靶向施策,重点对货主企业、船运公司、货代公司等开展政策宣贯和摸排、调研,充分了解企业的诉求;采取“线上+线下”专题培训、针对性上门宣贯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确保企业真正弄懂政策实施相关细则,使企业能真正用好用足红利政策。 山鹰国际是马鞍山市纸浆进口“大户”。过去,该企业进口的纸浆从境外走海运到上海港后,再经长江水道拉到天顺港后装卸,一般成交方式为到岸价格(CIF),完税价格包含了货物本身价格、全程的运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新政实施后,内河段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可以从完税价格中扣除,不仅能节省税费,而且操作简单。 “自去年11月我们首票成功扣减后,海关持续跟踪服务我们的享惠情况,及时帮我们解疑释惑,现在内河运费扣减已经越来越便捷,政策用起来越来越得心应手。这次又为企业节省了近4000元,一年下来,能为我们企业节省税款约140万元。”山鹰国际的外贸负责人刘小兵表示。 据马鞍山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马鞍山海关将继续积极推动“内河运费扣减”优惠政策惠及辖区企业,切实帮助外贸企业减税降负,让更多外贸企业了解和享受政策红利,推动优惠政策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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