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5日从外经贸部获悉,外经贸部将于2月6日发布2002年第4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案涉及的铜版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则号中列为48101100、48101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外经贸部将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对进口产品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和确定,国家经贸委负责对国内产业的损害进行调查和确定。
据悉,此次反倾销调查是由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山东万豪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泉林纸业有限公司和江南造纸厂代表国内铜版纸产业申请提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