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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发展历程一览 |
● 1985年3月国务院发布通知,规定从1985年 4月1日
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 |
● 1994年1月改革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
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
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
● 1996年中国政府将出口退税率从11%、13%、17
%分别降为3%、6%、9%。 |
● 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出口退税率逐步提
高,出口商品的综合退税率由原来的6%提高到15%。 |
● 2002年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
出口的自产货物出口退税全面实行“免、抵、退”税
办法。 |
● 2003年由于经济局部过热,出口欠税严重,政府
将出口退税率由15.5%调整到12.51%。 |
● 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
税率的通知》正式出台。 |
● 2006年1月1日起取消多项皮革类原材料的出口退
税政策,并下调了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
● 2006年9月15日起142个税号的钢材、部分有色金
属材料、纺织品、家具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有
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
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部分以农产
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上调。 |
● 2007年4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将进出口税则(2007年版)第72章中的部
分特种钢材及不锈钢板、冷轧产品等76个税号出口
退税率降为5%;型材、盘条等另外83个税号的钢材
产品则取消出口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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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封 |
● 封缄信片 , 素色明信片及通信卡片 |
● 纸或纸板制的盒子 , 袋子及夹子〔内装各种纸 |
制文具的〕 |
● 小卷 ( 张 ) 纸手帕及纸面巾〔成卷或矩形成张 |
的宽度 ≤36cm, 或制成特殊形状的〕 |
● 小卷 ( 张 ) 纸台布及纸餐巾〔成卷或矩形成张的 |
宽度 ≤36cm, 或制成特殊形状的〕 |
● 纸卫生巾及类似的卫生用品〔包括纸止血塞 , |
婴儿纸尿布 , 尿布衬里〕 |
● 纸制衣服及衣着附件〔纸浆 , 纸 , 纤维素絮纸 |
和纤维素纤维网纸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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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床单及类似家庭 , 卫生 , 医院用品〔纸浆 , 纸 |
, 纤维素絮纸和纤维素纤维网纸制的〕 |
● 瓦楞纸或纸板制的箱 , 盒 , 匣 |
● 底宽 ≥40cm 的纸袋 |
● 其他纸包装容器 |
● 纸卷宗盒 , 信件盘 , 存储盒及类似品〔办公室 , |
商店及类似场所使用的〕 |
● 登记本 , 账本 , 笔记本等及类似品〔包括定货 |
本 , 收据本 , 信笺本 , 记事本 , 日记本〕 |
● 纸制活动封面 , 文件夹及卷宗皮 |
● 多联商业表格纸 ( 本 )〔包括页间夹有复写纸本〕 |
● 其他纸制文具用品 |
● 纸或纸板印制的各种标签 |
● 纸或纸板制的其他各种标签 |
● 纺织纱线用纸制的筒管 , 卷轴 , 纡子〔包括类似品〕 |
● 纸制的其他筒管 , 卷轴 , 纡子 |
● 切成形的滤纸及纸板 |
● 已印制的自动记录器用打印纸〔切成一定尺寸或 |
形状的打印纸卷 , 纸张及纸盘〕 |
● 竹浆纸制的盘 , 碟 , 盆 , 杯及类似品 |
● 其他纸制的盘 , 碟 |
● 压制或模制纸浆制品 |
● 神纸及类似用品 |
● 纸扇 |
● 其他纸及纸制品〔包括纤维素絮纸及纤维素纤维 |
网纸制的其他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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