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入世的背景下,我国质检工作2002年在改革和完善现有制度的同时,将积极探索实行新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管。为提高质量监督的有效性,2002年将试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强调:对抽查中发现的直接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既要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召回已经出厂的产品,又要令经销企业立即将产品撤下柜台,并对召回的产品进行监督销毁和处理。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使生活用纸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生产企业要进一步把好原料供应和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关,未雨绸缪,应对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