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及配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年产17万吨低定量胶印新闻纸技术改造项目”于2001年1月19日经国家经贸委确认,并于2001年5月8日经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核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以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按有关规定,该公司可享受国产设备投资额的40%(计2650.4万元人民币)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抵免期限不超过五年(自2001年至2005年)。(200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