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大代表的强烈呼吁和有力监督下,新丰印染厂对苟恋河河水长达七年的污染问题终于进入解决阶段:昨日上午,在依法报请新都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成都市、新都县两级环保部门向新丰印染厂送达了立即停止排放生产污水的通知,勒令新丰印染厂必须无条件在今日中午12时以前停止排放生产污水,并等待有关部门对该厂承租方的排污问题进行处罚。
据成都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王淑君介绍,前日下午,市经委、市环保局、市纺织工业局等在对人大代表作了质询答复后,市政府立即连夜召集有关部门和新都县负责人研究处理意见,市环保局当晚还再次派人前往新丰印染厂作实地调查,证实该厂仍在继续向苟恋河排放大量污水。其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在昨天上午向新丰印染厂送达了立即无条件停止排污的通知,并将在今天上午会同有关部门前往该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届时若该厂仍不停止排污,则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华西都市报200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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