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再次曝光一合作造林公司涉嫌欺骗的事件,这一报道,使得几年来一直没有平静下来的“合作造林”风波又一次被媒体聚焦,成为社会热点新闻之一。那么,合作造林到底有没有错?
众所周知,中国是个木材资源缺乏的国家,木材原料短缺已成为造纸及林产工业持续快速发展的瓶颈。为了提高木材资源的供给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3年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林业的决定》,文件中指出,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从这点上讲,公司采取吸引社会资金合作来发展林木资源的形式是一种好的形式。
那么,合作造林为什么又被屡屡曝光呢?
其实,合作造林公司之所以出问题,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有的合作造林公司在没有林地的情况下“卖空”,比如19日焦点访谈中提到的一家公司,在林业局已取消与之合作的一万亩林地项目后,即公司已没有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时,依然在向社会上卖林地,所以被林政部门认为有问题。
二是有的合作造林公司虽有林地,但是存在一女多嫁的问题。有的造林公司将一块地卖给多个投资人(反正被买的林地又不能拿走),这又形成了欺骗之嫌。
三是虽然林地是真实存在,但夸大了投资收益,这又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将成材的时间说得比实际成材时间短,再就是把木材的价格说得比较高。比如有的公司讲的一立方米七八百元甚至将来更高的价格,指得是用于板材加工的大径材,而五年的速生林是卖不到那么高的价格的,造纸厂能接受的速生造纸用林木价格一般在每立方米三到四百元之间。
四是由于造林公司没有成型的产业链,所以按一定价格进行产品包销的承诺也不一定能兑现。以造纸业为例,要上一条制浆生产线,至少要几十万亩林地,十亿元左右的资金。而现在一些造林公司林地规模比较小,一般不够上一条制浆生产线,这就难以形成产业链,即林木长成后的销售实际上存在着不确定性,成为潜在的风险。
要消除潜在的风险,真正使林地投资者受益,关键在于要在造林基地建设伊始,就能有一整套的长远战略规划,对于林产业建设中的风险有应对措施,对于林木成熟后的产业链有切实可行的方案。在林木资源匮乏的中国,只要真抓实干,真正去精心组织,合作造林无论是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将是显著的。
社会上还是有不少合作造林公司在认真、诚实地开展着业务。曾认识一位从事合作造林的经理人,这位经理人看好合作造林的前景,并已为此努力工作了三年。但由于合作造林屡屡曝光,使这位经理人也深感困惑:自己是从事着一个很正当很有意义的工作,为什么社会上总觉得合作造林不那么正当呢?
并且,合作造林并非目前由社会上的造林公司吸纳社会资金造林这一种形式。由于土地所有权等原因,即使是很大的纸业公司,不少都采取和拥有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进行合作,也是合作造林。可见合作造林并没有错,错的是有少数人打着合作造林的旗号欺骗投资者。
希望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规范、扶持这一新兴的事业,使合作造林为发展林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