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打算2010年实现的标准,方案实施仅两个月,在2003年7月份就有两家企业报告即将实现,泉林集团和太阳纸业为地方标准的制定上了一课。
据大众日报报道,今年5月1日,山东省全面实施引导性的山东省造纸工业水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国家现行的草制浆造纸的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标准是450mg/L,山东省的地方标准在各指标上皆严于国家标准。该地方标准属于引导性标准,实施共分三个时段,2003年5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2007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为第二阶段,2010年1月1日起为第三阶段,其间造纸企业外排废水COD含量分别执行最高420mg/L、300mg/L和120mg/L的排放标准。
目前,山东省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即污水处理厂的外排标准COD含量为120mg/L,这意味着到2010年,造纸企业要全面向现有水平的污水处理厂看齐。
该地方标准在编制阶段就受到很多质疑,有的发自相关的政府部门。这不难理解。山东省是造纸大省,目前有造纸企业248家,行业产值和利税均居全国第一,但企业排污达标情况不容乐观,偷排超排问题比较严重,其中某较大的造纸企业就是因污染被国家摘掉了ISO14000的牌子。
对某些高污染行业执行远远宽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行业性排放标准,是在一定历史阶段照顾到经济、技术可行性的权宜之策。但长期执行这样的政策,客观上是保护了落后生产力,对通过结构调整采用低消耗、低污染先进工艺的企业是不公平的。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在国家制定的450mg/L标准之下,企业完全可以得过且过,但这不说明山东做到这点就足够了,也不说明企业没有能力达到更高的标准。山东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波认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国家标准是一个基准线,是最低要求。山东要实现“大而强、富而美”的战略目标,要在2010年前基本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在技术上就意味着造纸等高污染行业排放污染物均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OD120mg/L)的要求。
此外,在编制地方标准期间,山东省环保部门对21家造纸企业进行了调查,包括草浆造纸企业18家、废纸造纸企业3家,其中所有企业均表示能达到第一时段标准(COD420mg/L),85.7%的企业表示能达到第二时段标准(COD300mg/L),43%的企业表示具备达到第三时段标准(COD120mg/L)的能力。
有这个要求,有这个能力,就有这个必要。在历经整治之后,全省造纸企业基本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在2002年全国产量前20名的造纸企业中山东占6位。但更高的标准实际上意味着更大的投入,甚至是生产结构的调整,也可能会让一些企业出局。只要考虑到现实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的承受能力,一些代价是在所难免的。再说,新标准也给了企业应对的时间,况且,相对于镇江135万吨、宁波35万吨造纸厂的COD排放浓度均小于100mg/L的现状,我们7年之后的标准并不高。
行百里者半九十。看来,我们完全有必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 (袁涛 屠艳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