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青纸今日公告称,2006年11月9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一中民初字第68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S青纸享有原为佛山市南发实业集团公司持有的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4000万股股权。
公告显示,2000年,S青纸出资5600万元受让的广东省佛山市南发实业持有的中科信托投4000万股股权,由于中科信托未能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等原因,公司无法完成上述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此,2006年6月27日,公司委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公司依法享有原为南发实业持有的中科信托的4000万股股权,并立即履行为公司办理上述4000万股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