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东至县泥溪镇元潘村造林大户王中贵通过林权抵押方式,获得了县农村合作银行贷款25万元。老王为此高兴地说:“过去林权证整年累月地‘睡’在箱底,现在终于醒了,也能像城里人的房产证一样贷到款。 ”
王中贵的这笔贷款,是东至县有史以来首笔林权抵押贷款,标志着林权转化为资本在该县成为现实,不仅有效破解了林农“贷款难”问题,也为林权制度改革后活山兴林注入了强劲的动力。截至目前,东至县金融机构已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7笔,共计2500万元。
自去年底,东至县已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立了农民的林地经营主体地位,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利、利有其责”。然而,改革后,如何激活产权明晰的山场,支持帮助广大林农发展生产、开拓经营,成为一道新课题。东至县为此大力推进林权配套改革,特别从解决“融资难”入手,多次组织召集金融单位深入实际调研,引导他们增强服务意识,创新金融产品,最终正式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办法。县农行、农合行、中行现已相继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明确规定申贷5万元以下的,可凭林权证免评估授信贷款;申贷5万元以上的,金融机构联系林权资质评估机构对其森林资源、林木、林地三项资产进行评估后予以放贷。县里还培育成立了一家民营森林资源调查评估机构,在全市首创中介机构调查评估机制,确保森林资源调查评估真实、公平、公正,对林权抵押贷款科学规范运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为大批林农解决了生产发展所需资金,“贷”活了山林,更“贷”来了林农发展的信心。今年以来,东至县规模造林发展迅速,造林千亩以上的有22户,500亩以上的80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