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镇江市环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东部地区大气环境整治行动的最新情况,31家污染企业对按期完成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签订了公开承诺书。企业承诺包括加强污染防治、牢固树立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等四个层面的内容。
为消除东部地区大气环境污染隐患,从今年5月开始,在东部地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大气污染源集中整治行动。6月,镇江市环保局向31家企业下达了整改任务。环保部门综合大气污染因子的环境危害性以及全市环境信访举报投诉的统计筛查结果,在列入整改范围的31家企业中,排查出异味扰民情况比较严重的7家单位,作为整治重点对象开展工作,京口环保分局与新区分局分别派设7名环保人员驻厂蹲点,督促整治任务的完成。
截至8月13日,有28家已经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并加速整改推进,其中13家企业已完成改造。针对这些重点污染单位,镇江市环保局正在加密监测、监察管理,密切关注其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