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山东省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台儿庄区大队在对辖区一造纸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造纸厂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大队监督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场所限期整改隐患。
台儿庄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发现,该场所使用的灭火器不仅无生产日期、无防伪标志,而且做工粗糙,个别灭火器还存在压力不足的现象,明显属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针对此隐患,大队监督人员向该场所负责人讲解了真假消防产品的鉴别方法,并将合格灭火器与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了现场对比,随后向其阐明了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最后依法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场所限期更换合格消防产品。
该造纸厂负责人表示已经认识到了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危害,一定会尽快购买、更换合格的灭火器,今后会绷紧安全弦,给厂内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