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6日,中瑞双边“制浆造纸行业污染物综合管理”二期合作项目在四川省成都市模拟了瑞典环境法庭的公开听证流程,就企业的排污综合许可申请,听取企业自身、管理部门和公众的诉求和申辩,以裁决颁发给企业的最终许可文件内容及排污许可条件。
据了解,瑞典污染物管理的高效率,主要得益于“综合许可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该项目按照瑞典污染物综合许可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在国内进行了实际案例的模拟研究,主要目的是学习和了解瑞典污染物综合许可管理制度,并通过对我国现行的环保管理政策与瑞典污染物综合许可管理制度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力争为加强和完善我国污染防治和总量管理提出可行的管理政策建议。
据专家介绍,瑞典实行的污染物综合许可管理制度,对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排放、废水排放、噪声排放、化学品安全、固废处置和环境应急等全方位的管理和治理进行环境影响(包括生态影响)和安全评价,将各种污染物排放限值、环境管理要求,以及工程验收、排污监测和企业申报等统一纳入综合许可管理的审批。所有的环境问题全部包含在一份许可申请中并仅发放一份综合许可批准文件。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和危害的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审批将由环境法庭组织召开公开听证活动,充分听取管理部门、公众和企业的意见及辩论后做出裁决,依此平衡和兼顾所有不同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并保证审批过程的透明、公开,以及综合决策的有效性、科学性、前瞻性。
该项目由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和瑞典环保局联合实施,项目执行期为2011-2013年。来自环保部、瑞典国际开发署、瑞典环保局、四川省环保厅、有关省市环保部门、中国造纸协会、企业以及科研机构的代表和厂区附近公众共80余人应邀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