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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从四个方面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http://www.paper.com.cn  2014-01-16 湿地中国

  2014年1月13日,国新办举行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等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程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国家林业局,包括整个林业系统进行了很认真的研究,在以下四个方面要下工夫,去做文章。

  一、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特别是赋予林权生产要素的功能,使农民获得林权是可抵押、可担保、可流转的,真正使农民获得的林权从资产变成资本,这样来确保农民获得更多财产权利。

  二、稳定和完善农民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在确保林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要规范推进,特别要推进林权的流转,使林权流转起来,一方面能够使社会的生产要素向林业集聚,另一方面使农民在这个过程中获得更多收入。

  三、从林业部门来说,要减少行政审批。

  四、在政策方面,特别是要健全强林惠林的政策,使老百姓在政策的保驾护航下获得林业的发展,在林业发展过程中获得更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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