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纸业百亿债务危机陷入僵持。
2013年12月13日,北京银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印发对中冶纸业集团及关联企业采取维权措施的通知后,中冶纸业金融债权委员会也致函中国城通和中冶科工。
随后春节前,中国诚通回函,并提出中冶纸业金融债务重组方案。但来自债权银行相关会议的信息显示,他们认为这一方案与前期的多套重组方案实质内容大致相同,基本思路仍是削债重组,并提出修改意见。
目前,债务重组尚无进展,大部分金融机构已将中冶纸业的逾期贷款分类调整为次级。
“围剿”近百亿金融债务
据中国诚通的此次重组方案内容,截至2013年11月末,中冶纸业及其所属企业,金融债务余额共计还有95.32亿元,涉及金融机构22家。其中主要两大部分是中冶纸业集团本部的金融债务余额44.48亿元,和核心企业银河纸业的37.94亿元。
一位股份制债权银行相关负责人说,目前2013年12月,大部分金融机构已将中冶纸业的逾期贷款分类调整为次级。
中冶纸业债务危机发端于2013年3月,国资委批复同意将中冶纸业10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中国诚通。彼时,中冶纸业资产总额194.1亿元,负债总额186.41亿元。其中银行及金融机构债务145.65亿元。
2013年6月起,中冶纸业集团本部以及子公司开始停止偿付大部分银行到期贷款和利息,导致其在各家银行的贷款陆续出现逾期。
随后,北京债权银行成立中冶纸业债务问题工作组,山东银河纸业债权银行也迅速联合成立授信银行俱乐部。
在两个维权组织多次与中国诚通沟通无果后,国资委、银监会、山东省政府纷纷介入协调解决。并在银监会指导下成立总行层面的金融债权委员会。此后,中国诚通口头提出过几次债务重组方案,但最终都未获得债权银行的认可。
直到2013年12月13日,北京银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印发通知,对中冶纸业及关联公司采取停止办理融资业务,停止开立新的银行账户,对已开立的银行账户停止办理对外支付等措施,但不包括支付工资、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税收、还贷款本息。
种种压力下,2013年12月底,中国诚通回函答复,并向中冶纸业金融债权委员会递交了《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重组发展草案》(下称《草案》)。
“博弈”债务重组方案
在《回函》中,中国诚通首先澄清绝无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问题,表示中冶纸业被查封资产全部纳入企业债务重组方案。如果债委会坚持,中国诚通愿意申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解决对中冶纸业资产的所有查封冻结措施。
此前,债权银行曾经质疑中国诚通转移了中冶纸业核心资产。即2013年3月7日完成控股股东变更手续当天,中国诚通以一份公证债权文书向北京二中院申请冻结了中冶纸业11家子公司股权及美利股份上市公司股票,冻结股权价值超过申请标的金额6亿元。当银行提起债务诉讼时发现,这些资产已无法用于偿债。
另一方面,中国诚通表示,由于部分银行查封冻结了核心企业银河纸业的存货、银行贷款、对外持股,甚至正在运转的机器设备,导致企业无法运转。
同时,《草案》则针对中冶纸业集团本部以及所属4家子公司分别提出了债务重组方案。其中对集团本部债务主要以收回关联公司债权、股权转让等方式清偿。若中国诚通和兴城旺公司(中冶纸业对两家关联公司的债务)不参与受偿,综合受偿率将为89.37%,若依据资产的处置变现估值进行测算,综合受偿率为68.03%。
对于另一个债务额度较大的核心企业银河纸业,中国诚通认为,银河纸业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建议通过剥离不良资产、减轻人员负担、新上技改扩建项目、银行债务重组等办法解决。
具体方案包括:银行解除查封,不撤资,25亿元贷款转入正常,还需要银行继续提供融资10.28亿元,并且两部分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下浮30%。另外,13亿元贷款暂时挂账分不同情况处理。政府协调降低电价、减税;企业采取降本增效措施;中国诚通注资8亿元,剥离低效资产等。
2014年1月8日,银河纸业银团性授信银行俱乐部召开会议对方案进行了讨论,对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主要包括不同意贷款利率下浮30%,执行基准利率;中国诚通增加对中冶纸业的出资;增加中国诚通对转入正常和挂账贷款的担保;将兴诚旺公司纳入偿债资产;还有银行贷款本金不受损失是资产债务重组的原则。另外,建议查清中冶纸业用其他形式无偿占用的中冶银河资金,并要求中冶纸业归还。
北京中冶纸业集团本部债权银行方面,1月13日也召开了一次会议,但某股份制债权银行相关负责人士表示,还未形成统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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