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近日,环保部通报福建省去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定结果,2013年福建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名列全国第一,同时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三年累计进度名列全国第九。
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 “零烟囱”时代进入倒计时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通报的数据显示,2013年,福建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3.9万吨,同比下降3.19%;氨氮排放量9.9万吨,同比下降2.42%;二氧化硫排放量36.1万吨,同比下降2.76%;氮氧化物排放量43.83万吨,同比下降6.18%。
其介绍,2013年,福建共淘汰水泥熟料764万吨、铁合金0.216万吨、造纸67.89万吨、制革20万标张、印染23900万米、电力2.5万千瓦、煤炭49万吨。全年共完成水、气减排项目3000多个,其中97%的燃煤火电机组完成脱硝改造,将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半完成;率先实现水泥全行业脱硝技改,比国家要求提前两年完成;福建全省钢铁烧结机(球团)、玻璃炉窑基本完成脱硫、脱硝;泉州印染业、建陶业加快推进煤改工程,“零烟囱”时代进入倒计时。
此外,省政府还出台《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意见》,从油品升级、车辆准入和淘汰、环保限行、联合执法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投入14.9亿元 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福建省环保厅工作人员还介绍,为确保年度减排任务的完成,福建省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硬碰硬”的政策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约束。根据产品类型大幅降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严格执行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差别电价政策,以及建立水泥行业排放绩效评估机制,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政策研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企业自觉减排。
二是强化部门监察。福建省政府出台减排监测、统计考核办法,设立减排“三大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批准实施《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将投入14.9亿元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三是强化考核追责。结合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规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作部门分工责任,出台“十二五”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把污染减排等环保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减排主体责任和重点减排领域部门的牵头责任;
福建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约谈9个设区市政府、53个县(市、区)政府领导,以及32个重点企业、18个省级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建立重点减排县(市、区)单列考核制度;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5个地方和2个企业(集团)实行必要的环保限批,促进难点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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